#永遠的新手媽媽~谷容
明知不可以〝人在天堂,錢在銀行〞~一位新住民的心聲
我最近因家人住院,急需找「醫院看護」,有緣認識一位好仲介。
她約六十歲、來自大陸的新住民,做醫院看護近二十年。由於她不挑病人,認為〝沒有難做的案子〞,都認真負責貼心,家屬之後都想私下找她服務;於是做了一段時間,她乾脆自己來仲介(每案抽成100到200元):快速回應病人家屬需求,且思慮清晰周到(甚至連出院都代辦好,家屬不用出面);也能掌握旗下服務員的狀況,並與其他仲介之間互相支援人力,因此深得仲介兩方信任;而且對醫院行政、社福、稅法等都熟悉,很融入本地社會。
藉由網路(LINE)仲介服務幾乎是全天候,雖然醫院看護是臨時性工作,但住院時間很急迫。有些老病人的家屬仍然期待、請求她接案,基於人情要幫忙,但身體不行,她常回覆〝錢在銀行,人在天堂〞想婉拒。我見她每餐除了吃張國周強胃散,還有三種治暈眩的藥,但聯繫緊急時仍會暈眩。
她的休閒生活呢?回家就是睡自己的床補眠,暈眩也不便出去玩。曾經做過一夜五千元,同時照顧六位不會翻身的病人,而之後要休息半個月。歲月就在整天忙碌中度過,沒有深交的本地朋友;有找位同鄉同住、分擔家務,而兩人作息不定也難見面。
最難抉擇的是財務與親情之間。
早年因喪夫需賺錢,十歲的孩子請母親帶;台灣的婚姻仲介安排與一個酒精中毒的住院男子結婚,未實質生活過,僅去探望,不久他病逝。來台三年就可合法工作,八年後拿到身份證(共付約三十萬元);目前在醫院旁買了房子 ,有些被動收入,其實不必每天辛苦工作。但現在退休在家會無聊,暈眩也不敢出去玩,打算再等五年退休就可領勞保金。
寄給家人的錢不會少,但二十年在台灣工作生活,與孩子不親,孩子不想來台灣發展。
財務上,由於台灣對大陸人民繼承台灣不動產有特殊規定:若往生後變成遺產,孩子非本地公民,只能分得兩百萬,剩餘歸公。如果現在賣房子有現金,改為租屋,又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;錢交給感情淡薄的孩子,不大信任他是否會照顧我。真是兩邊不是人,這煩惱無解。
台灣有35萬陸配/新住民,語言相通更容易融入本地社會、努力打拼,一方面衷心感謝新住民對台灣社會的付出,一方面理解離鄉背井的新住民有著特殊的離散經驗(如親情疏離、文化背景差異等),期待台灣社會更具有包容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