〝假承攬真雇傭〞:機車學徒的成長體驗
孩子找到一家機車行,不賣新車、只修舊車,他想應會學到修車技術。沒想到老闆超有企圖心,想開三家分店,正在徵店長,同時進行挖角和火速調教自己的〝子弟兵〞。
兩位有十多年經驗的技師來應徵,能聽聲音就知道機車毛病,但有自己的工作方式,衡量結盟條件後決定自己開店。孩子算是第九位應徵子弟兵,老闆認為學徒技術可壓縮在一個月就學好,三個月就能訓練出店長;然而十八九歲的孩子,技術還在摸索,缺錢又前途茫茫,那有什麼想當老闆的思維和企圖心 。
老闆很認真地教,從傳動系統到剎車系統,要求修理第一步就是填寫〝體檢表〞(檢查所有項目),接著,每一項修理的每一個步驟的前後都要照相(顯示修理成效),且有文字說明,因此,來店的每台機車都存檔作為行銷資料庫。他對修機車技術要求精準,服務高價位顧客,一天修兩台就夠本了,拒絕〝過路客〞(只求便宜能用)。例如孩子15分鐘換好輪胎,而老闆要求90分鐘,因為要照相,發現刮痕、生鏽都要換新。下班後再開會一兩小時,一天待在店裡近15小時,回家當晚要交今日摘要和明日規劃;而孩子回家覺得非要上網放鬆,睡眠嚴重不足;週末兩天也被召去店裡做些練習。
上工一星期後,老闆說:你下班沒有主動跟我約時間練習,週末要你找技師練習也沒做,我覺得你不適合我的團隊(很戰鬥的),要不要薪水算算不要來了。孩子評估自己待不下,但還想多學些,最終〝踩線〞是因為觀看技師修引擎而未做老闆指定的練習;老闆開價:學引擎另付15000元,教會則要19000元。孩子因服從性低而結束近三週的〝學徒戰鬥營〞。
當初老闆說我們是〝合作夥伴〞,實領2.3萬,做滿三個月會退〝學徒費〞6萬元(每月2萬元乘3個月)。然而,離職時老闆只發2000元,其說法卻是:2.3萬扣除2萬元學徒費,再扣除1000元零件費(老闆教導孩子〝會花才會賺〞,非要把孩子機車的一些零件換掉且要收費)。此時老闆才提出〝承攬制〞,原來當初以〝夥伴〞稱學徒,其實視學徒為〝承攬人〞;但法律上承攬人不受他方的指揮監督,而此老闆卻嚴密地監督學徒。
不過孩子認為,老闆確實教了他許多技術和行銷話術;他目前身心發展階段配合不上老闆的飛速進度。經過這次洗禮,他學到面試時要勇敢地確認扣薪項目。
機車行業幾乎都工作12小時,週六通常上班,但未依照勞基法付加班費,這是一個〝假承攬真雇傭〞的實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