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住:搜身要錄影
校園中「師對生霸凌」的通報案件,近三年增加5倍,而成案難度高(僅6%);兩個月前台中豐原高中有學生因師長霸凌輕生案,經一年調查後終於定案。該生因家庭關係心情鬱悶而抽菸,被學校列入黑名單,時常無故被搜查、誣陷偷竊、記過、甚至逼迫該生轉學或休學。調查報告認為:校方給予該生的記過,約70%處分為瑕疵,應予撤銷;學務主任、教官等對該生之關注頻率超乎其他的學生,大部分的檢查不具有充足理據;校方對現行法規理解過差,濫用機制使學生承受極大的壓力及恐懼。
最近朋友分享他孩子的遭遇,是該校唯一在高一上已記滿三大過的學生,竟是相同模式:違禁品、搜身、記過、轉/休學。而真實原因是校方擔心他孩子成為領頭羊,應儘早讓他離校,學校比較好管理。
該校「違禁物品」除了香菸、打火機,還包括手機。學校規定早上進教室要交出手機,班上 一半從不交真的,都交智障手機;真手機藏在教室的〝秘密基地〞。下課躲廁所玩,若被抓到,就說是聯絡生病住院的長輩;而他孩子說真話〝查訊息〞且在教室外陽台用手機,連〝表面上〞都不假裝尊重校規。
入學一個月後學務主任懷疑他孩子攜帶違禁物品而經常搜身, 總在人少處,如電梯裡或樓梯間;每週至少3到4次搜身。更恐怖的是搜身方式就像性騷擾,有的老師從正面在口袋外拍一拍, 此學務主任雙手伸進他孩子長褲前口袋檢查,向大腿內側摸,每次隔著布都觸碰到他孩子下體;且一半搜身是從身後突然雙手伸入前口袋,令他孩子驚嚇。每次下課,心裏就覺得 真衰!見到他,別又搜我身。其實學務主任知法違法,而學生並不知道,校規明文規定,學校搜查學生身體與私人物品時, 應全程錄影。
這學校以輕易記過來威嚇學生,另訂以〝校園服務〞來〝銷過〞,形成持續記過、銷過的管教手段。他孩子不認同隨便記過,不願意去〝銷過〞;一個學期就記滿三大過,因此,之後無論違規輕重,學校都無法再處罰他;而教育局規定,沒有退學制,學校只有恐嚇〝強制轉學〞以〝拔除〞他。
本案最怪異的是,他孩子從不知道自己何時已記滿三大過,學校也從沒有告知家長孩子犯了什麼大錯而記滿三大過;教育局要求兩次大過就應該警示、通知家長。所以,最可能的原因是:浮濫記過。
朋友慶幸孩子個性開朗,度過一劫;但也有些自責,從沒查閱學校官網中管教學生部分,未能保障孩子權益而白白被吃豆腐。